关于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简介
一、
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公布首批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资质的机构(2006年第6号《关于公布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》),承担A级(含A级部件)、B级、C级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的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,证书编号:TSZP10011-2005。
二、
联系人:沈元令 郭华
联系电话:010-59068840
传真:010-59068841
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C座211室
邮编:100013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
户 名: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
帐 号:110060224018000696377
三、锅炉鉴定评审工作程序简介
制造企业取证或换证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后,即可与我协会联系,待完成产品试制(通常需要一台完工产品和一台产品主要部件)后,约请我协会安排进行实地鉴定评审工作,并向我协会提交以下资料:
(1)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》
(2)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(已签署受理意见)
(3)质量管理手册
我协会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7日前,向约请单位发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》,告知鉴定评审人员及日程安排。
对A级锅炉部件、B级锅炉、C级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的鉴定评审,评审组一般由3人组成,工作日一般为2天。对A级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,评审组一般由4人组成,工作日一般为3~4天。
评审组按《许可条件》的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产品检验,审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:
- 资源条件:核实生产场地、加工制造设备、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。
- 审查质量体系文件及实施情况。
- 产品质量检查和试验
评审工作结束后,评审组编写书面鉴定评审报告,报国家质检总局。由国家质检总局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证。
四、锅炉鉴定评审费用
A级锅炉:3万
A级锅炉部件、B级锅炉:2万
C级锅炉、有机热载体炉:1.8万
生产场地变更确认:1万
鉴定评审人员往返交通费及评审其间的食宿费用由约请单位负责。
五、现场鉴定评审时至少需要提供如下资料:
(1)向每个评审员提供一套完整的现行有效的质量体系文件(包括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管理制度等);
(2)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见证资料。
(3)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(独立法人资格、原有证件);
(4)技术人员资质证明(包括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);
(5)持证焊工名单(焊工证以及焊工档案);
(6)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及证件:
(7)锅炉质量检验的人员名单;
(8)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;
(9)生产场地和设施布局平面图;
(10)生产设备和工装台帐;
(11)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设备台帐;
(12)受控文件和外来文件清单;
(13)对试制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的见证资料(包括:锅炉的设计资料,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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